北京商報訊(記者 藺雨葳)近日,金六福吉祥珠寶起訴遵化市某工藝品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落下帷幕,司法判決遵化市某工藝品店立即停止侵害“金六福吉祥”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金六福吉祥珠寶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唐山中院在本次判決中認定金六福吉祥珠寶有限公司的核心商標——第4496098號“金六福吉祥”商標已達到馳名程度,并給予了跨類保護。
判決認定,根據(jù)原告提交的證據(jù),“金六福吉祥”商標在“裝飾品(珠寶)、寶石、貴重金屬藝術品”產(chǎn)品上持續(xù)使用,從注冊至今已近17年,商標品牌商品銷售網(wǎng)點覆蓋全國眾多省市,進行了大范圍銷售和推廣活動,獲得了眾多榮譽,原告亦積極通過法律維權方式對“金六福吉祥”商標進行了管理和維護,商標在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等作出的民事判決中獲得保護,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出的決定中獲得保護。
綜合以上情況并結合本案案情,可以證明案涉“金六福吉祥”商標通過實際使用已在公眾中建立了較為穩(wěn)定的來源識別關系,具備較高市場知名度,在涉案商標被核準使用的裝飾品(珠寶)、寶石、貴重金屬藝術品等商品中處于馳名狀態(tài),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保護。
來源:北京商報